本案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(案情)(图)
本案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?
【案情】被告人郝某在手机专营店工作。自2020年7月起,被告人郝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客户手机号发送至“抖音laxin”等,多个微信群稍后会收到一个验证码,并将验证码再次发送至微信群为他人注册该App,进而获得48939.48元的非法利益。[分歧] 关于被告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有两种不同的看法。一意见认为:被告人郝某出售的信息只有手机号码,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,不能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动情况,不属于“
从《解释》第一条可以看出,公民个人信息的识别方式有“单独识别”和“组合识别”两种方式。个人信息被定义为可用于识别个人的信息。身份识别功能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。本案中,被告人郝某在手机专营店工作期间,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认证抖音号,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在为微信群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相应验证码,为他人提供用于注册。抖音账号等。虽然浩只提供了自然人的手机号和验证码,手机号码经过自然人真实姓名验证,用于注册的抖音账号具有个人属性,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动情况,被告人郝某的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,属严重行为出售认证抖音号,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量刑。此外,郝某将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,应予严惩。郝虽然只卖手机号给别人注册抖音账号 本案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(案情)(图) 本案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(案情)(图),表面上情况可能不严重,但他提供了别人的 s 手机号码注册,无需征得他人同意或他人知情。抖音账户不受特定自然人控制,注册账户用途不明。本案手机号注册的相关账号未用于违法犯罪目的,未对财产、人身实施其他犯罪,未发生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,被告人郝某可以从轻或者从轻处罚。减轻处罚。在今天的自媒体时代,每个人都是新闻传播者。如果大量自媒体账号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犯罪,可能的法律后果将不可控。因此,严厉打击此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十分必要。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,在办理相关业务时,要增强防范意识。他人操作手机时,认真核对是否超出所办理业务范围,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(作者: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朱平)